各会员单位:
接人社部函【2022】25号《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4月底对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为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特要求如下:
一、 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暂停与本协会相关的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工作。
二、 应对本单位开展的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来一次回头看,将所有的流程、环节进行认真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 自查的范围和内容:
1、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
2、 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
3、 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
4、 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希望各会员单位端正态度,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全面自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如在此次整治工作中依然我行我素,不予配合,将立即终止业务合作,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特 此 通 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